东方园林(002310)被投资者认赔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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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东方花园(维权)(002310)发布关于公司参与主诉讼的公告称,东方花园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答复通知”。通知称,北京金融法院已受理赵先生就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告投资者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和利润损失共计170,022,100元。
拉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徐峰律师提醒,因东方花卉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赔偿诉讼仍在进行中。徐峰律师代理的东方花园投资方已多次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我们的法律团队继续提起诉讼,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 (徐峰律师专栏)
东方园林2024年1月31日晚间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办公室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实,东方园林的违法行为如下。
2018年6月,东方花园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区域旅游PPP项目。
2019年12月,东方园林降低广西相关成本广西项目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费用扣除协议,支付2232.19万元。但2019年营业利润并没有相应减少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受此情况影响,公司2019年营收、利润、资产为2020年、2021年资产各3541.84万元,2021年营收、利润各增加。 “20丰林G1”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报的相关财务数据。
由于上述事项,东邦花园2019年至2022年年报及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的“20东林G1”红利。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峰律师认为,基于上述违法事实,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购买东方园林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后继续出售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继续提出索赔。 (East花园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峰律师撰写,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徐峰律师自2008年起从事律师工作,执业范围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的损害赔偿代理。近10年来,该所已代理近200名投资者诉讼获胜并通过调解获得赔偿。还代表投资者处理了近300起超过诉讼时效的索赔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已通过调解获得成功并获得裁决(执业证书: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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